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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的农机目录出台

网友投稿  2007-11-12  互联网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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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10月31日发布第57号令,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的新一轮农机目录在新《目录》中被列出。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的农机目录包括: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12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农用废物的综合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综合利用设备制造;节肥、节(农)药、节水型农业技术设备制造。

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的农产品加工及储藏新设备开发与制造行业包括:粮食、油料、蔬菜、干鲜果品、肉食品、水产品等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等新设备,农产品品质检测仪器设备,农产品品质无损伤检测仪器设备,流变仪,粉质仪,超微粉碎设备,高效脱水设备,五效以上高效果汁浓缩设备,粉体食品物料杀菌设备,固态及半固态食品无菌包装设备,无菌包装用包装材料,乳制品生产用直投式发酵剂,碟片式分离离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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