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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3-04  互联网

201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下称《规定》),对促进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海安县农机局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贯彻。大家通过学习、分析和总结,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主体是农机局党政组织及其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二是对照《规定》认真分析查找了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各个环节中。

三是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或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是层层签订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责任状,班子成员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考核等方面向局一把手递交了年度责任状。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从违纪行为、承担责任、责任追究、责任考核等方面向分管负责人递交了年度责任状。

五是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弘扬勤俭过节、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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