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丹东市农机监理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安监)字[2010]17号)精神,丹东合作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合作区农机监理所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做出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合作区所充分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岗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在自检自查工作中,区所带领各镇、街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镇、街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协调和调查本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区里的各镇、街对此项关乎农机安全生产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工作非常重视,组织各村农机管理专职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布置打击农机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农村集市等作业现场,查隐患,纠违章,围绕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结果如下: 1、对辖区内的农机进行自查,查处是否有跨区办理牌照行为;是否有未按照规定办理牌照和相应证书及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证书或牌照的行为,经过合作区所认真的检查并未发现上述情况。 2、重点查处是否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而操作农机的行为;是否有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的农机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经过排查暗访,并无上述行为。 3、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进行查处。经过检查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车辆状况良好;一些破旧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都已经停放在家中,并未上路行驶。对于这部分车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报废销户以便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机手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农机无牌、无证、不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四、规范业务,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合作区所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确保农机驾驶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区所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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