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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成效显著

零零社区网友  2009-10-30  互联网

10月26日,记者在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获悉,广西自治区区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五年来,突出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有效突破水稻及甘蔗等重点作物及关键环节的机械化,丘陵山区机械化进一步普及,自治区区农机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据介绍,自治区区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成倍增长,从2005年800万元上升到2009年3.4亿元,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从90万元上升到69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相应增加,拉动农民投入也逐年增长。2009年,各级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任务重、工作经费少的情况下,以非常手段、非常力度,采取10项措施,全力推进农机购置工作。截至10月17日,自治区区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8亿元,占中央资金总量的96.5%。全区共补贴购置机具16.01万台,受益农户达15.91万户,拉动农民直接投入12.68亿元。总体上看,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下乡”工作,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事业得发展的“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信息来源:《法治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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