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农机局《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09〕6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等程序,江苏省无锡市农机局完成了对江阴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农机学校、宜兴市江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