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立蔬菜应急供给体系
本报讯(记者于险峰张仁军)自1988年国家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科学规划,落实责任,“菜篮子”工程建设呈现出布局由近到远(近郊到县市)、规模由小到大(4.3万亩到137万亩)、流通由少到多、品种由粗到精、供应由一季到周年的良性发展格局。
沈阳市先后出台了《沈阳市商品菜基地保护开发管理办法》、《沈阳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实施细则》、《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等文件,增加菜农收入,稳定蔬菜生产。落实责任,把发展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保证蔬菜食品安全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作为考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工作指标之一。
为提高蔬菜自给能力,沈阳市始终坚持“稳定生产用地保有数量、稳定蔬菜产量能力”的原则,瞄准二线菜田、远郊县市以及中低产田地区,开发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对发展地膜蔬菜、设施蔬菜给予补贴(新建百亩以上的设施小区每栋日光温室补助0.2万~0.4万元不等),对贷款指标向蔬菜生产基地倾斜的金融机构和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予以重奖,形成了“菜篮子”基地生产规模化、发展区域化、种植特色化。目前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150万亩,蔬菜总产量500万吨,人均占有量达630公斤,其中设施蔬菜产量超过300万吨,占总产量的60%,远远超过了全市城乡居民人均170公斤的需求。地产蔬菜自给率超过
100%。
为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沈阳加强质量检测和执法体系建设,将市农业检测中心和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编制分别扩充64人和66人。出台了《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基地准出、市场准入、批发环节逢进必检、生产和零售环节抽检的办法,将4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40个超市、106个农贸市场和60个重点生产基地纳入检测范围,建立了蔬菜质量安全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品”认证数量及地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在2009年农业部的例行监测中,沈阳市蔬菜产品的合格率位居全国98个城市前列,两次名列第一。
沈阳市还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临时紧急代储制度,选择盛发、十二线蔬菜批发市场作为承储企业,将大白菜、土豆、冬瓜、萝卜等耐贮蔬菜纳入储备品种,发挥副食集团、冷冻公司等商储公司的作用,加大蔬菜储存力度,确保重要品种达到7天以上的消费量。引导农户通过窖藏、腌制等办法进行短期储备,延期、错期上市。通过采取农储与商储相结合、长储与短储相结合、鲜储与加工相结合的办法,构建了沈阳市的蔬菜应急供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