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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零零社区网友  2010-12-20  互联网

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本报记者蒋文龙胡立刚

  2010年,浙江“三农”工作一个最引人瞩目的亮点,就是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就这一工程的动因、内涵等,记者专访了省委副书记夏宝龙。

  夏宝龙认为,近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特别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连续多年蝉联省区第一,2010年,预计将突破1.1万元大关。为了顺应这一变化,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夏宝龙介绍,“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行动:一是实施农村生态人居建设行动。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体系。二是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各类整治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三是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行动。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四是实施农村生态文化培育行动。按照“乡风文明素质美”的要求,把继承与弘扬、发掘与培育、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夏宝龙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浙江将加快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评价体系,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省各级党政政绩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团体以各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增强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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