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年新征程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小建
本世纪头十年的扶贫开发即将胜利结束,我们就迈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又一个关键十年。要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扶贫开发成就巨大
2001年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经过十年的努力,这一目标将如期实现。这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3万减少到2009年的3597万,下降了61.8%,贫困发生率从10.2%减少到3.8%。592个重点县贫困人口从2001年末的5677万人减少到2009年的2175万人。二是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从2001年的1277元增加到2009年的2842元,年均实际递增7.6%,略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增长水平。三是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全面加强。2002—2009年,重点县新增基本农田4509.7万亩,新建及改扩建公路里程84.3万公里,新增教育卫生用房2930.1万平方米。饮用自来水、深水井农户比重从51.7%提高到60.3%,自然村通路比例从72.2%提高到86.9%,通电比例从92.8%提高到98.0%,通电话比例从52.6%提高到91.2%,通广播电视比例从83.9%提高到94.5%。2009年适龄儿童在校率达到97.4%,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县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比重从2002年的68.6%增至2009年的79.6%;有合格乡村医生、卫生员的比重从70.8%增至79%;有合格接生员的比重从66.6%增至75%。四是县域经济较快发展。2001—2009年,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658.1元增加到9549元,增长了2.59倍,年均增长17.3%;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122.5元增加到429元,增长了2.5倍,年均增长17%。五是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2002—2009年,重点县退耕还林还草14254.5万亩,新增经济林面积13153.3万亩,新增草场面积7965.01万亩,实施扶贫异地搬迁约700万人。
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推进,增强了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自强自立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国也是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指标的国家,成为全球减贫的主要贡献者。
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减贫趋势呈马鞍形,返贫面临新的压力。2009年,全国1196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3597万,占农村总人口的3.8%。比例不高,但规模不小。2001年以来,我国的减贫趋势呈现出明显的马鞍形变化。2000—2003年,低收入以下贫困人口年均减少301.7万,减贫进程较“八七计划”期间明显放缓。2004—2007年,随着统筹城乡、以工促农战略的实施,国家相继出台了农业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等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减贫速度明显加快,低收入以下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049.5万。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减贫进程受到明显影响,当年贫困人口只减少313万,2009年也仅减少410万人,年均脱贫人口规模基本回归到2000—2003年的水平。而这种局面,还是在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取得的。
二是发展严重不平衡,连片特困地区的矛盾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贫困监测数据,2001—2009年,贫困人口比例,西部从61%增加到66%,民族地区8省从34%增加到40.4%,贵州、云南、甘肃从29%增加到41%。
三是自然灾害威胁严重,防灾抗灾能力不足。据统计,贫困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5倍。近几年的情况就更加突出。贫困地区防灾抗灾能力明显不足。许多生态环境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牧业生产受灾害威胁十分严重,农民生计尚未得到稳定解决。
四是收入差距仍在扩大,相对贫困现象凸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拉大。2009年,我国城乡之间的居民绝对收入差距已超过1.2万元,城乡收入之比达到3.33∶1。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按农村居民收入五等分划分,2000年农村内部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6.5倍,2009年扩大到8倍。在贫困地区,一些县财政收入的高增长掩盖了农民收入的低增长,城镇的繁荣掩盖了农村的落后,少数大户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收入不高。
精心谋划扶贫开发工作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精神,从今年3月起我们即着手2011—2020年新纲要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新纲要(送审稿)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基础上,紧密结合新阶段新形势新特点,描绘了今后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宏伟蓝图。
一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作为首要任务,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坚持统筹发展,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提高综合素质;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更加注重解决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问题,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在工作方针上,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在基本原则上,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自力更生、社会帮扶,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在总体目标上,到2015年,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努力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二是重点扶持对象范围。明确提出今后十年扶持对象分为重点扶持群体、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重点扶持县、村3个层次。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主要对象。注重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实行帮扶。国家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确定若干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继续在中西部地区确定重点县,完善调整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省级重点县,认定一批重点扶持的贫困村。
三是扶贫开发主要措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将作为未来国家扶贫战略的3个重要支点。在专项扶贫方面,重点实施扶贫易地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老区建设等7个方面工作。在行业扶贫方面,明确部门职责,在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文教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重视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7个方面加大支持倾斜力度。在社会扶贫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继续加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推进东西扶贫协作、进一步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四是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在政策保障上,要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同时,就加大财税支持、实施投资倾斜、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强化产业扶持,以及在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区域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在组织领导上,要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中)在与云南文山州富宁县山瑶聚居村寨的干部群众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