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粮兴渔 推进稻渔共进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冯建伟 10月2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意见》全文公开发布,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意见》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如何贯彻执行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稻渔综合种养是一种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我国稻田养鱼历史悠久,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稻田养鱼的国家。联合国粮农组织将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等稻渔综合种养系统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近年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保供功能更加凸显,稻渔综合种养产出的水产品已占淡水养殖产量的11%以上;节肥减药效果突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可节省化肥使用30%以上、减少农药使用50%以上;增收增效作用显著,据测算,仅增加水产品一项,稻渔综合种养每年可为农渔民增收600多亿元,实现了一水两用、一田多收,受到农渔民的广泛欢迎。
2021年,我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966万亩,稳定稻谷产量约2000万吨,产出优质水产品356万吨。在稻渔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产业发展还比较粗放,存在部分地区沟坑占比过大、产业政策不稳定、缺乏资金支持、稻渔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不足等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此时出台《意见》,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也是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稻渔产业能不能发展、怎么发展的现实问题,为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实践路径。
问:请介绍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十八大以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快速发展,我部通过出台文件、制定标准、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各地稳步推进稻渔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稻渔产业要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优质农渔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目标,优化种养结构布局,协调农业生产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促进三产深度融合,稳步推进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稻渔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坚持稳粮兴渔、坚持有序发展、坚持绿色生态、坚持富民增收4个基本原则,从科学规划布局、规范发展生产、加强科技支撑、推动集群发展、强化支撑保障等5个大的方面,对推动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和举措。
问:在稳定产业规模、推动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方面,《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围绕科学规划布局、规范发展生产提出了7个方面切实可行的措施。
围绕科学规划布局、夯实产业基础,《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领,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科学规划稻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优先发展区域,并做好多规衔接;优化产业布局,分稻作区科学确定重点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鼓励各地发展土著鱼类等地方特色种养,因地制宜推广稻鱼鸭等复合种养模式;稳定种养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利用耕地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生产不得改变耕地地类,支持符合标准要求的稻渔生产,合理开发利用撂荒地、盐碱地、低洼田、冬闲田。
围绕规范发展生产、推进转型升级,《意见》提出发展现代化生产,开展稻田标准化改造,科学设计田间工程,提升节水保水抗灾能力,推进稻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改造,发展智慧种养;提升耕地质量,科学评价不同类型耕地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为防止稻田潜育化,提出科学设置种养农时、鼓励休养轮作、繁养分离等措施,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对盐碱地改良和地力修复提升;推广生态模式,遴选主导品种,优先发展能够促进水稻生产、提高复种指数且绿色低碳的种养模式,加强田间工程、品种选择、水稻栽培和水产养殖等关键配套技术集成示范;强化生产监管,对于保护耕地,严控沟坑占比,沟坑面积不得超过总种养面积的10%,不达标田块须有序整改,对于稳定水稻产量,鼓励不挖沟或少挖沟,优化沟坑式样,发挥边行效应,保证水稻栽插密度。
问:在创新引领和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围绕加强科技支撑、推动集群发展提出了8个方面的措施。
围绕加强科技支撑、实现创新引领,《意见》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稻渔产业基础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研究,推出一批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支持产学研推协作;加快品种培育,加强传统品种种质保存,加快专用品种选育,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支持商业化育种和标准化扩繁生产,支持稻渔产业聚集区种业体系建设;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全产业链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建设稻渔标准化示范推广基地,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开展技术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实用技术,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计监测、调查、产业发展分析研究。
围绕推动集群发展、促进三产融合,《意见》提出推动产业集聚,指导有条件地区积极创建稻渔类型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稻渔产业聚集区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全产业链,推动加工、仓储、物流向稻渔产区布局,支持开展稻渔产品加工、仓储、物流设施装备建设,推进即食品、预制品等产品开发,鼓励地方探索开展小龙虾等稻渔产品活储基地建设,引导错峰上市;创建特色品牌,培育一批稻渔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鱼米产品品牌,加强产销对接,开展优质鱼米评比推介活动;拓展多种功能,挖掘稻渔产业多功能性,促进特色美食、民俗文化、农事体验、休闲娱乐等业态融合,举办相关节庆活动。
问: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意见》就强化支持保障、完善政策措施提出5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稻渔综合种养作为稳粮兴渔、提质增效、富民增收的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耕地粮食生产功能。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统筹利用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稻渔基础设施、集中连片开发等。三是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担保机构等为稻渔产业提供各类信贷服务,推进农业信贷直通车服务,为稻渔综合种养主体提供精准融资,鼓励各地创新稻渔综合种养保险产品,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四是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各类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入。五是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稻渔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进展、新成效,推介发展典型,加强国际交流与人员培训,为世界农业提供中国稻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