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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零零社区网友  2022-11-22  互联网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广西农业农村厅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产能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百色市靖西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贵港市港北区高标准农田。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柳州市古砦乡“高标准农田+乡村旅游”模式。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坚决保障耕地安全

  

  西林县高标准农田那佐项目区种植的冷水稻获得丰收。 李世华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广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机构改革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开展以高标准农田为主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019-2021年全区累计立项新建高标准农田730万亩,共建成731.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国家对各省区2019、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管理工作激励评价中,广西分别获得第13、12、11位,名列非粮食主产区前列,每年排名均较上一年提升1个名次,其中2021年度在非粮食主产区中排第2位。在财政部对广西2019-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2022年,国家下达广西24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截至10月底,今年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36万亩,占年度任务的98.4%,高于全国平均进度。2022年新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240万亩,已开工97.2%,同比快44%;在8月率先将2023年建设任务预下达各地。

  

  加强耕地保护、遏制“非农化”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党政同责五级“双田长”,同时成立农业农村厅落实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厅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相关处室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田长制工作,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出台系列文件。印发了《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同时配合自治区总田长办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考核暂行办法》(自治区总田长令第1号)《2022年自治区田长制工作要点》《自治区田长制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自治区田长制调度督导制度(试行)和自治区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等系列文件,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桂自然资发〔2022〕24号),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稳妥审慎推进耕地“非粮化”治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防止耕地“非粮化”及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积极推动全区上下将该项工作摆在全面落实田长制的突出位置,按照国家“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的要求稳步推进,并以田长制为抓手,全面开展耕地“非粮化”治理,成效明显。据统计,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全区已治理耕地“非粮化”64.75万亩。其中,2021年全年治理17.7万亩;2022年已治理47.06万亩,治理成效初显。各地在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永福县永福镇大苏村,先将失管、半失管果园流转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其退果复耕后,再通过“农户+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司”等模式,将复耕后耕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

  积极开展耕地撂荒治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部署推进耕地撂荒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间信息协作,要求各地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未耕种耕地图斑为参考,核实撂荒耕地面积,标识每一块撂荒耕地的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逐级建立台账,并明确要求各市2022年要完成本辖区内耕地撂荒治理任务总量的40%,到2023年,基本消除耕地撂荒。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全区已治理撂荒耕地63.11万亩。其中,2021年全年治理16.26万亩;2022年已治理48.85万亩。此外,广西耕地撂荒治理工作获得农业农村部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针对耕地“非农化”问题,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责,2021年开展自治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全区共排查项目点46043个,全区共发现“大棚房”问题26个,涉及项目主体24个,占用耕地面积46.829亩。其中,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并已整改,“回头看”期间出现反弹现象的“大棚房”问题21个,占用耕地面积36.51亩;新增“大棚房”问题5个,占用耕地面积10.319亩。截至去年8月30日,26个“大棚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改。在后续工作中,全区各市、县(市、区)切实压实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做好“大棚房”后续监管工作,严格耕地管控,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目前,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位推动,压实地方政府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其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省级层面先后召开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现场推进会、项目“百日大会战”行动启动会等,全面推动任务落实落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县委、政府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自治区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内容,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之一,对全区14个市进行多次考核督查,重点对建设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有力推动了建设任务落地。

  提早谋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提早开工建设。2021年立项的项目,在2021年底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各地抢抓冬春农田水利黄金施工期建设,形成了大量实物工程量,为今年春耕提供了有力支撑。巴马瑶族自治县、忻城县等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今年3月份就已竣工投入使用,提前9个月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提早下达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周期为1-2年,为加快建设进度,按“早部署、早落实、早开工”的思路,农业农村厅联合财政厅于8月提前预下达各市县2023年建设任务,相应的第一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也将于近日下达至各项目县(市、区),要求各地加快做好项目设计、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年底提前开工一批,明年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当年完工”。

  加大投入,强化建设资金保障。一是全面提高建设投入标准。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从明年起,在现有补助1500元/亩基础上,地方财政投入每年亩均增加20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与县级按比例分担,逐步实现亩均财政投入达到3000元/亩。二是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南宁、柳州等市依托自身财力,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南宁市近3年平均每年安排本级财政3000万元支持农田建设,2022年安排了3955万亩用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和一般性农田建设;柳州市安排3000万元。三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在加大各级财政投资的同时,多措并举鼓励、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2021年以来,全区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部门等社会资本投入30多亿元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有效提高了项目建设标准。

  健全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今年1月出台《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根据广西气候特点、土地资源、耕地制度、水利工程等情况,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五大区域,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提出到2030年建成3389万亩的建设目标,规划发布时间排全国前列。组织编制《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程》《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广西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等地方性标准,制定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实施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建成了广西智慧农田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工作平台,建立了定期开展项目调度督导、现场指导和质量抽查工作机制。创新推行高标准农田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制度,构建了农田建设专家库、参加单位评价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了“1+4+N”管理制度体系,全方位、多维度协同推进全区农田建设规范化管理质效。

  加强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实行项目进度和资金月调度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提款报账、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能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每个月根据各地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需求情况,逐县逐个分析查找原因,与财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各地在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竣工决算、库款调度等各环节资金“卡脖子”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同时,深入基层,指导地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实施及结算验收,抓实抓细业务工作,实行厅领导和业务处室分片包干制度,重点到推进慢、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开展实地督促指导。每月编印《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通报各地建设进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严格管理,抓好工程质量过程监管。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飞行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中期审计,对已经竣工的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抽查,对项目的建设及建后管护、使用情况进行遥感监测,基本做到了在建项目质量监管全覆盖。加强项目建成后使用管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明确县级可从每年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按不高于1%提取管护经费。同时,针对历史已建成的项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建设“回头看”活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创新模式,破解项目建设难题。一是创建“高标准农田+N”模式创新示范区。按照“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理念,融合“高标准农田+制种基地”“高标准农田+稻虾(渔)种养”“高标准农田+粮经”等“高标准农田+产业融合”建设模式,打造一批集中连片、宜机作业、节水高效、土壤肥沃、绿色生态、产业融合的“高标准农田+N”建设创新示范区。如贵港市港北区打造了广西首个3000亩“智慧农田+稻虾种养”示范区,亩均产虾300斤,增产富硒稻200斤,可增收1000万元,带动周边4个乡镇14个村集体发展稻虾产业1万亩,提供就业岗位150多个。二是创建整县推进示范试点。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遴选了河池市宜州区等4个县(市、区)开展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示范试点,通过实施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等要素集聚,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加强组织领导,多级联动协作。广西已全面建成自治区总田长牵头、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市、县、乡镇、村四级田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区14个地市、111个县(市、区)、1200个有耕地保护任务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田长办,初步实现了田有人管、地有人种,是全国第二个以省级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成立省级田长制办公室的省份。

  大胆尝试探索,创新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发挥田长制的耕地保护职能和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优势,共同探索建立耕地保护依法治理新模式。目前,广西共有贵港、来宾、北海、桂林、河池5市与市检察院共同探索联合工作机制,建立“田长+”工作协作新机制。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发“田长巡”App,该系统具有日常巡查、问题记录并上报、任务下发并举证、云查询、统计、督导等功能,方便各级田长和网格员对疑似占用或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完成上级下发的举证任务,为各级田长、网格员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及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提供了新的信息化手段。

  同时,广西还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2022年广西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1亿元,共有814.4万农户享受此项补贴,补贴面积3454.5万亩,符合条件农户已全部兑付补贴,兑付率为100%。

  下一步,广西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部署要求,狠抓建设管理,强化投入保障,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推动新一轮规划落地,争取建设和改造提升更多高标准农田,为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支撑。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22-11-22/339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