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目标确定
本报讯(记者李朝民)日前农业部在组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时期,要把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显著增强执法监管能力,大幅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1万个,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200个;新建1个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16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健全完善32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和32个省级质检中心风险监测和信息预警功能;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到7万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达到7000家、产品总数达到2万个,“三品一标”认定面积达到全国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60%;农药、肥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台账、生产使用档案记录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形成部省地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推广、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综合执法紧密衔接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期建设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财政专项规模,增加农业标准化专项财政投入,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财政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