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0.85万吨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年来,青海加快构建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禁渔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禁捕管理各项举措,积极开展土著鱼类增殖放流,经专业部门调查评估,2021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0.85万吨,是保护初期的42倍,已达到原始蕴藏量的33.9%,三江源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渔业水域继续保持原生态,长江源区鱼类资源保存较好,甚至资源略呈增长趋势。
近年来,青海全面构建起全省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管理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意见》《青海省卤虫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先后发布《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和《黄河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分别实施为期十年、五年的禁渔期管理制度,严禁一切生产性捕捞活动,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连续开展“渔政亮剑清风铁拳”“中秋国庆两节水生生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建立了以护鱼员为主体的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1310名长江禁捕一线协助巡护队伍,设立县、乡、村、护鱼员四级网格,有效解决了长江流域地广人稀,监管力量难以全覆盖的突出问题。
此外,发布《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永久禁止三江源区域放生外来鱼类,维护水域生态原真性。持续加强对已建成的国家级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对258万公顷保护区,156万公顷核心区及30余种受保护鱼类,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