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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3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1-27  互联网

上林县3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2010年12月9日,广西上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白圩镇农业服务中心支付白圩镇第三砖厂拖欠农民工的劳动报酬33386元。

  2009年初,白圩镇33位农民工到本镇第三砖厂打工,从事入窑、出窑等工种。但到了10月份以后,厂方就开始拖欠他们的工钱,同年12月5日,该厂承包商突然携带家属弃厂逃跑,下落不明。一时间,该厂管理非常混乱,后经有关部门紧急处置,才保住了该厂的财产,但是厂方拖欠农民工的33386元工钱一直未能支付。农民工曾多次反映,虽经县政法委、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0年7月1日,尚未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再一次到县政府上访,扬言如果再不给予解决或者拖延不理,他们就静坐绝食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后经接待工作人员的引导,上访的农民工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立案后,上林县法援中心立即指派专人着手调查取证,经过收集大量相关证据综合分析,按照不同工种和人员将这些农民工集体上访分成9个案件,分别向上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上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受理认为:白圩镇第三砖厂承包商未按时支付申请人工资,并恶意欠薪逃逸,是造成申请人工资拖欠的直接原因,而白圩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未尽监管责任,是造成申请人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因素。12月9日,上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由白圩镇农业服务中心支付白圩镇第三砖厂拖欠农民工的劳动报酬33386元。此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秦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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