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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村低保阳光运作

网友投稿  2019-10-23  互联网

  据报道,在一些农村,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轮流坐庄的“轮流保”、二次分配的“拼户保”、隐瞒家计的“瞒骗保”等问题并不鲜见,暴露出部分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揩油抽成、盘剥克扣等违法违纪问题。

  这边有村民开着豪车、住着新房,却能享受低保好几年,这是骗保;那边有村民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多年,家徒四壁,多次申请低保却一直未获批准,这是漏保。从制度安排来看,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也就是说,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生活条件改善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要及时退出,至于本来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坚决不能享受低保。但随着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和低保资金的有效落实,关系保、人情保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宝贵的资金资源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防止漏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骗保现象,必须严格执行低保申报操作程序,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低保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群众监督机制才能发挥效用。这样一来,就能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基本生活能得到有效保障。

  对那些一开始就不符合条件的骗保群众,除了及时清退,也要全额追缴骗取的低保资金,还要视情节轻重作出惩罚,比如进行罚款、留下信用污点等。对那些尸位素餐、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中饱私囊的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等,要依照党政纪律和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绝不袒护,以此起到“治病救人”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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