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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零零社区网友  2019-08-24  互联网

  馆陶县地处河北省东南部,全县辖4镇4乡277个行政村,县域总面积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万亩,总人口36.5万人。2017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馆陶县委、县政府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夯实基础、试点先行、创新特色、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县所有村均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强化保障措施 奠定改革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委农工委下设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32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设立综合协调、清产核资、成员确定、组织建设、清收执法、平台建设、壮大经济、信访维稳、宣传培训9个专项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安排部署、调度推进,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财力支持。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县财政2017年、2018年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改革经费给予全力支持。县级协调1500平方米的集中办公场所,建设200平方米的农村产权交易大厅;8个乡镇全部高标准建设30平方米以上的柜台式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成立5人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每个乡镇增拨5万元工作经费,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全程负责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有人管事、有能力办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县委农工委牵头,财政、国土、农牧、林业、水利、教育、文体、卫计、交通、妇联、档案等相互配合,全县上下一盘棋,形成了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强化业务培训。多次聘请省内外领导、专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培训。对县农改办32名工作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真正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对乡镇参与改革人员进行业务要点、操作流程培训,对村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培训,累计开展培训70多场次2600余人次。明确“什么是改革”,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涵和关键点;明确“为什么改革”,干部群众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明确“怎样进行改革”,认真研究探索改革的方法、程序、路径。

  (五)强化宣传发动。全县通过“五个一”宣传平台,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使广大群众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一网”,依托馆陶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一栏”,在县电视台开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栏;“一榜”,指导村、组在村显著位置设置产权改革公示榜;“一册”,印发宣传指导手册3万本,保证每位参与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人手一本、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群众每户一本、一般村100本;“一信”,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0万份,做到每户必到、每户必有、家喻户晓。对于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乡镇统一收集,县统一研究解答,装订成册,形成了《馆陶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依法科学操作 保障改革开展

  (一)规划路径,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结合馆陶县实际,形成了“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注册登记、规范运营”的八步工作流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划设计,加大宣传培训,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二)科学操作,精准核实。以聘请“三个机构”为保障,即通过聘请法律机构、会计机构、评估机构,保障整个改革的科学、依法、民主进行。为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制定的各类文件由律师事务所全面把关,社会会计机构参与,资产较多的村实行社会专业机构评估价值。

  (三)依法民主,确认成员。成员确认实行“一统、二分、三确认”工作法。“一统”是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密切关系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全面统计;“二分”是对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按照户籍、生产生活关系、人员身份等进行详细分类;“三确认”是尊重历史、结合现实,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进行成员确认。同时通过发放“成员证、股权证”两本证书,保证成员界定的真实性、全面性、权威性。

  

  深入创新探索 完善运营机制

  (一)探索创新,妥善设股。结合实际,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按照“1+X”方式,即基本股+扶贫股、计生股、美丽股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在集体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数额由成员或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实行静态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变,“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静态管理、永久不变”和“生不增、死不减、长不加、走不收”。

  (二)确权赋能,分享权益。制定了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办法、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办法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全县1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发放股权证书,实行股份改革的11个村全部落实占有权和收益权,其中10个村实现收益,6个村实现分红。

  (三)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全县276个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3个村民小组建立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台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功能分离和分账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县277个村全部实现村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功能分离,2019年全部实现分账管理。

  

  注重实效 释放改革红利

  (一)收益分红,增加收入。通过改革,明晰了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关系,增加了村民的财产性收入。馆陶镇陶西村通过改革,2017年分红37万元,2018年分红38万元,户均增收1780元。寿东村是贫困村,改革后,实现了资产规范化运营,2018年集体收益30万元,实现分红10万元,人均分红100元。

  (二)分类施策,壮大经济。全县农村按照产业结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特点,分为城中城郊型、资源入股型、贫困帮扶型、乡村旅游型、综合利用型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馆陶镇陶西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因土地征收形成较多积累,通过投资房产门店,开展多种服务经营,房租收入每年达38万多元。路桥乡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托管等形式,按照土地等级进行折股量化,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县61个贫困村总投资2800余万元,建设70千瓦光伏电站61座,每个村年收益2万元。投资900万元建成4个微工厂,另有4个在建、4个筹建。寿山寺乡寿东村利用美丽乡村优势,以粮食画产业带领旅游产业发展,门店租赁、停车收费每年使村集体增收20多万元。

  (三)严格监管,增收节支。县乡两级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评估制度、制定非经营资产统一运营管护办法等。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县、乡、村三级联网,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全程监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资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县乡两级每年开展年度财务收入审计和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全县8个乡镇规范建设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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