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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扫黑除恶向涉黑“套路”说不

零零社区网友  2019-08-08  互联网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深水期、攻坚期。承上启下之年,如何持续深入、蹄疾步稳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各地探索的重点。

  江苏省坚持依法严打、深挖精打、稳扎稳打,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江苏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率达94.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牵引下,全省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优化,去年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9%,公众安全感达97.6%。

  

  恪守法治原则 严格依法办案

  2012年前,开设赌场、放高利贷……

  2012-2014年间,主动结识社会闲散人员,逐渐积累经济实力,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析的犯罪组织……

  2015-2018年间,以谋取高额非法利益为目的,多次组织实施了非法放贷、“软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事实……

  这是以龚某、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的“路线图”。

  “‘软暴力’讨债如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实践中的难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惠琴说,《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暴力特征、危害特征一个特征都不能少。

  “通过其显著的组织行为,财产即时分配刺激组织成员,反复滋扰、哄闹等‘软暴力’行为手段足以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以及针对众多的被害人实施‘软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全面论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侯颖慧说。

  “‘软暴力’并非法外之地。”常熟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向阳向记者介绍,“软暴力”犯罪通常不是实施一次就能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其单个的行为通常因为情节轻微或显著轻微、后果不严重而不作为犯罪处理或不能认定为犯罪,此时必须综合多次行为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在刘某家里有龚某的借条,在龚某家里有刘某的借条。两个人一起吃过官司,吃官司请律师的费用都是均摊的。这个组织还建立了一个‘常熟老街’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密切联系、传递动态、布置工作、严明纪律。”常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唐宇介绍。

  2018年10月23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9名犯罪成员判处有期徒刑20年-2年6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2019年1月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创新侦查方式 强化精准打击

  另外一起引发群众热议的是以方某、徐某为首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以快速放款、无抵押为诱饵,签“高低条”,以齐备的手续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随意解释违约条款,制造违约机会……

  以公司化的模式运作,组织性强,公司内、部门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2016-2017年间,该组织披上“信息咨询”“投资”的合法外衣,在不具备贷款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发放贷款,以贷养黑、以黑护贷,实施各类犯罪29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套路贷”案件如何认定组织性?“过去往往集中于有明确的条约规定。而在苏南地区,呈现出一种新的特征,他们以正式的咨询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的形式存在,员工穿着西装,是‘高级白领’,他们有企业制度的分工,通过企业纪律进行约束。”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彪介绍。

  刑事案件要立案,需要找到被害人。“调查取证的难度是很大的,有的已经还清贷款,借条就会被高利贷公司销毁;有的因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配合调查;还有的被害人因为自身存在过错不愿意配合调查。”无锡市锡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汪海波介绍。

  2018年8月27日-10月10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及的5个案件进行公开庭审,累计开庭时间逾100小时。其间,被告人家属、律师界人士、社会人士旁听了庭审。法院在庭审中引导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进行逐一、分类、充分举证。

  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方某、徐某等38人19年-1年不等的刑期。2019年3月2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坚守法律底线 保障合法权益

  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黑、涉恶犯罪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江苏省在2018年初就开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无论是涉黑案件还是涉恶案件,若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我们都会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以充分保障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亚军介绍。

  “龚某的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在龚某要求更换辩护人之后同样如此,办案人员充分保证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休息时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万江说。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了40人,其中有6人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就退回补充侦查了。”锡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浦尧润介绍,警方找到了120余名借款人,最终认定32起犯罪事实。每一名被害人到底借款多少、还款多少,我们都结合专业的审计报告、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来进行认定。

  为了突出依法严惩、深度打击,苏州市还建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管理平台”,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的移送、分流、查处、反馈等工作流程。如涉赌摸排方面,分两次摸排统计出861条居民房屋涉赌以房抵债情况。

  “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长治久安,我们不仅要打掉它,更要从根本上遏制,形成长效机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聘院外专家李建明表示。

  

  推动打财断血 合力打伞破网

  “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时候,需要判定哪些财产是正当合法的、哪些财产是涉黑涉恶的、哪些财产是与其他违法犯罪相关联的,这都是司法实践中要解决的问题。”蒋惠琴补充。

  在办理龚某、刘某涉黑案件时,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细致审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扣押、冻结涉案款物,起诉时随案移送物品清单达36页357项,涉及现金、车辆、债权凭证等,为法院最终对两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各级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刀刃向内,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11条具体认定标准和5条处置原则。

  同时,江苏省各级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从在侦、已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找线索,对2017年以来收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政法机关对近年来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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