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杰)为有效解决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出台《2019年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全市将完成气电代煤改造任务21.39万户,其中气代煤21万户、电代煤0.39万户。
为确保气电代煤任务完成,沧州市督促相关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按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完成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的气源(电源)和管网(电网)建设、改造、调试以及电力扩容改造、取暖设备安装调试。将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办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确保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10月底前具备通气(电)取暖条件。
同时,沧州市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解决。对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