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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农维权,厂方补偿

网友投稿  2016-10-13  互联网

施肥后果树根出现坏死果农维权,厂方补偿    农村新报讯 辛苦种出的幼果脱落,甚至死树,宜城市板桥店镇果农陈先生投诉到当地消委,称使用的化肥有问题。10月10日,经宜城市消委反复沟通,商家同意给果农一定的经济补偿。
    今年4月,陈先生购买了猛之牛复合肥20包,使用在自家果园。6月果树树叶、嫩树枝出现发黄、卷叶、落果,有的甚至死树,果农忧心如焚,赶忙请来果树专家诊断,经勘查,出毛病的果树根部出现坏死,可能导致以上现象发生。
    同时,该肥料的生产厂家技术负责人实地对受伤果树进行调查。鉴于已造成十亩果园基本绝收,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陈先生怀疑此化肥为不合格产品,遂向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提出赔偿要求,但因果树烧根是否是这批复合肥造成的而争议不休。在沟通3个月协商未成的情况下,9月20日,陈先生来到宜城市消委投诉,希望能帮他维权。
    宜城市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协调,并通知经销商和厂方协助处理,厂方代表称产品质量没问题。于是,工作人员马上委托宜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到果农处进行抽查化验。同时消委人员耐心对三方进行调解。经反复沟通协商,厂方始终不承认产品质量有问题,但愿给果农一定的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最后,厂家先期提供的2吨果树根系修复液 (价值1.2万元)给果农无偿使用,并一次性补偿给果农复合肥20包,价值2800元,共计14800元,果农表示满意。(郭付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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