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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零零社区网友  2016-09-15  互联网

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曹妤)1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 (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具体政策为:
    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另外,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编者注: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09-15/197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