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赏罚并举严控农村违法用地 农村新报讯 (记者严运涛 通讯员张志军)从天门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因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天门一村支书被判刑。 2013年3月,天门市九真镇利涉村委会未经批准,仅在群众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所有的22.7亩耕地转让给他人,非法获取土地补偿款72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处罚金7万元。 上述案例并非个案。今年初,天门市小板镇范岭村、段岭村村民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猪场,两个村的村委会主任既不制止,也不报告,均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扣除绩效工资。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蒋胜雄介绍,为调动镇村干部查控违法用地的能动性,该市赏罚并举严控农村违法用地,确保考核到人、问责到人。 今年2月,天门重新修订镇村干部考核办法,将以往只对乡镇干部考核的耕地保护、农民建房管理,纳入到村干部考核中,并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此外,国土资源部门列支100万元,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考评,奖勤罚懒。在年度考评中,工作表现突出者可得2000至3000元的奖励。 据统计,天门今年发生的8起乱占滥用耕地、违法违规建房案件,均由村干部及时发现上报,违法用地行为得到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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