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对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进行补偿 农村新报讯 河北省财政厅近日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中心)、金融机构组织和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及市县财政部门风险补偿按一定条件给予奖补。 据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风险补偿资金奖补标准是对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中心)按不超过组织抵押贷款季度平均贷款余额的3‰给予奖励。对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奖励年度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季度平均贷款余额的3‰给予奖励。 同时,对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市县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市县财政部门按不超过奖励年度内贴息和风险补偿支出金额的30%给予奖补。 目前,河北省财政厅正积极推动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中心)和金融机构申报该项奖励资金。 农村产权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含地上附着物)、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林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置的农村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