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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小麦救灾减灾专项收购

零零社区网友  2016-07-28  互联网

我省启动小麦救灾减灾专项收购超标小麦应收尽收    农村新报讯 (记者方桐 实习生陈铜 通讯员卫掌帅 李进)26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发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布置救灾减灾小麦专项收购工作,对今年生产的不完善粒率在10%-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以上的小麦实施专项收购,收购价为1.13元/斤,政策执行期自即日起至9月30日。
    今年4月份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和多轮强降雨,导致大范围小麦不完善粒超标。由于不完善粒超过10%的小麦不能进入托市收购范围,部分地区农民手中超标小麦销售难、价格低,为保障农民大灾之年不减收,省政府及时出台专项收购政策,收购价较目前市场价高0.1元/斤左右。
    据介绍,执行此次专项收购政策的有襄阳、荆州、宜昌、孝感、黄冈、随州、鄂州、天门8市,将由襄阳市直、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宜城、南漳、老河口、松滋、公安、石首、监利、当阳、枝江、孝感市孝南区、孝昌、安陆、应城、汉川、麻城、武穴、黄冈市龙感湖区、随州市直、随县、随州市曾都区、广水、鄂州、天门各指定一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承担专项收购任务,确保农民手中超标小麦应收尽收。全省首批专项收购计划15万吨。
    省粮食局局长张爱国要求,各收购库点要尽快开秤收购,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不得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经过整理能达到托市收购标准的小麦,要按托市收购政策收购,不得压级压价纳入专项收购;严格执行专项收购的各项规定,确保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做到“当天售粮、现场结算”,禁止拖欠、克扣农民售粮款。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回流粮”、就地划转、二次开票、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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