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重复领取土地补偿款6年后自首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王厅邵峰)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重复领取征地补偿款,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数年后还是被依法判处监禁刑。 经调查,2009年10月,鄂州市葛店镇某工业园项目开始在辖区某村征地,今年44岁的男子胡某鱼池被征用,属于补偿对象,并领取了鱼池补偿款,但胡某认为别家的农户领取的补偿款高于自己的,遂决定再从当地村委会重复领取鱼池补偿款。 2010年初,胡某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当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重新提交鱼池补偿申请,以鱼池补偿协议的形式从村里骗取补偿款4万余元。 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过程中,采用重复申领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对其判处监禁刑。因胡某拒不到庭,2016年6月21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胡某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日前,胡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鄂州市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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