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建设现代都市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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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社区网友 2016-05-26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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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建设现代都市农业——新洲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观察 农村新报讯 图为:仓埠紫微园市民休闲度假中心 图为:深加工蔬菜 图为:新洲蘑菇大棚生产
余昌鹏
农业现代化要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实现。近年来,新洲区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共生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如火如荼 竞相涌现
目前,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990个,流转耕地35.793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49%。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农户12.9万户,覆盖率70.9%,辐射带动基地面积129.6万亩(复种面积),覆盖率71.8%。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463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7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76家,其他339家。先后创建了湖北省著名商标10个,武汉老字号品牌5家,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101个。2015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年产值107.3亿元,创汇9857美万元,创利税9.54亿元,同比增长3.7%、4.5%和4.1%。 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823家,(农作物种植业315家,畜禽养殖业231家,水产养殖业179家,农机服务业35家、土地股份合作社15家,其它行业48家),社员29031人,注册资金总额28.17亿元。培育创建了新星水产、富民诚农机2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宝强家禽、新民鱼面等5家省级示范合作社,心连心蘑菇、六角海种植等22个市级示范合作社。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业产值41.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9.76%,辐射带动农户7.69万户,覆盖率42.3%。 专业大户 发展农业种养大户1589户,其中核心科示范户290户,市级科技示范户1299户。 家庭农场 培育各类家庭农场115个,流转土地面积16008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最小30亩,最大300亩。
■特色鲜明 亮点纷呈
新洲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以下五个主要特点: 企业发展势头猛2015年,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6家,总数达97家(食物类加工44家;纺织、服装制品类38家;木材、橡胶制品类15家)。其中,年产值1000-5000万元企业达20家,年产值5000-10000万元企业达35家,年产值过亿元以上企业达42家,分别较 2010年增长了 150%、29.6%和27.3%。 辐射带动能力强 全区农业企业为农民直接提供就业岗位1.9万人,农民年人均增收3万元以上。高龙、宏博泰、万佳福、玉如意等10多家企业还自建原料生产基地3.25万亩,常年带动周边1200户农民季节性用工,农民年人均增收1万元。汉味鲜、大兴等40多家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或“企业+经纪人+基地”等经营模式,年履约订单4万户以上,履约成交额20多亿元。 农业品牌影响大 通过开展名优品牌创建活动,农业品牌市场影响力逐渐扩大。“荆楚天添”杏孢菇、“博威”腌菜、“张店”鱼面、“柳仙”蔬菜、“酉之味”鸡蛋、“城楼寨”绿茶、“武兴”蜂蜜、“海帆”休闲、“汪集”汤食“、梦宝”棉等十个品牌获湖北省著名商标。 “张店鱼面”、“城楼寨绿茶”、“八眼藕”、“李集小香葱”、“涨渡湖黄颡鱼”等五大品牌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高龙、大兴、玉如意、华明达、升阳、中创、帝元、红利等8家企业产品获出口许可证,产品远销日本、中东、欧美、及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近亿美元。 休闲产业发展快 休闲游产业基本形成东部生态文化旅游区,南部湿地休闲观光区,西部赏花经济带三足鼎立发展格局。帝元乡村俱乐部、新集发休闲农庄、圣巴克度假村、听涛山庄、仓埠山庄、绿洲源农庄、鹏程山庄等近百个集种植、休闲、采摘、垂钓等功能的农业生态休闲园,年接待游客突破300万人次,产值3亿元以上。双柳街滨湖中心村、仓埠街项山村、方院村、辛冲街蔡院村、凤凰镇杨元咀村、李集街得胜村、汪集街陶咀村、徐古街谢店村、旧街孔子河村、团上村等10个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形成新的乡村景区。 农民合作社发展全市拔得头筹 农民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数量上全市第一,在单个合作社成员数上全市第一,并且全市第一家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基本形成街镇无空白、行业广覆盖的发展格局。
■跨越发展 再创辉煌
推进生产型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绿色环保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充分利用大武汉和全国尖端科技人才,大力实施“五个一科技工程”。即围绕“菜、菌、鱼、花、茶”,每个产业邀请一位农业院士、带领一个科技团队,对接一个农业龙头企业,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提升一个优势行业核心竞争力。 设立区级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研发,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农业集团,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扶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示范园区聚焦,形成产业集群。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精品名牌,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并给予相应奖励。 发展农业产业智慧经营 支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农业”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重点扶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园艺、有机茶园、精养鱼池、生态养殖、食用菌加工、乡村休闲游、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产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超市、农资店、为民服务中心等主体作用,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支持流通企业和规模基地建设集加工、冷链、配送、销售为一体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意识,扶持发展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管理、民主监督等机制。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决策能力。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领域,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村服务等方面积极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增强发展活力。向外取经,每年选拔10名左右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组织到外地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高效的经营模式,进一步解放思想。 加强休闲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区“十三五”“一带、三片、十景”的休闲旅游发展规划,围绕东北部生态文化旅游片、南部湿地生态休闲旅游片、西北部赏花旅游片,推进涨渡湖湿地观光景区、紫薇都市田园赏花景区、花果山赏花景区、李集万亩桃荷园景区、芙蓉国里景区、问津书院景区、城楼寨景区、少潭河景区、道观河景区、将军山景区等十大景区建设,完善景区周边道路、餐饮、汽车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招商力度,激发仓埠桂花产业园、将军山、少潭河、宋渡岛、七龙湖等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项目活力。采取微信、微电影、电视媒体等现代宣传手段,多途径宣传推介新洲旅游资源,提升新洲旅游整体形象。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民公益培训机制,着力加快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发展。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创业、绿色证书培训与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平台建设。在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业投入。创新金融扶持方式,采取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产品商标、知识产权等抵押贷款的方式,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作者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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