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蔡甸、夷陵、京山三地为首批试点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肖敏 通讯员丰肖)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27日,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启动会召开,选择蔡甸、夷陵、京山作为首批试点县市,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进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建立按份享受集体收益的分配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我省2016年度重大改革项目。根据改革方案,三个试点县市于2016年底完成首批试点任务,2017年将试点扩大到10个县市。 据介绍,2007年以来,我省借鉴广东、浙江、江苏、北京等先行地区的经验,以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简称“三村”)为切入点,开展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完成改革的“三村”达到286个,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7万多人,折股量化资产总额逾88.8亿元,历年累计分红达3.3亿元。 此次改革将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核资和资产评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和农村集体股份量化到人等三项核心内容开展工作。改革试点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他山之石】
上海: 在全国率先以区为单位完成了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对资产的归属、现状、结构及分布使用情况等进行明晰,股权设置明确“要以农龄为主”,通过股权分红,增加社员的财产性收入。2014年全市171个村进行了收益分配,年总分红12亿元,涉及社员38.06万人,人均分红3153元。 江苏: 开展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推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实现“还社于民”,把村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户,将产权明晰到了每家每户,保障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继承的权利,并增加了农民的股份分红收益。“股权固化”后,农民可以持股进城,继续享受股份分红收益,也可以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之后依法转让,解除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2015年,完成改革试点的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80万元。 浙江: 在全省范围内探索“三权(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收益权、宅基地使用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制度,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将权利量化到人(户),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权随人走”、“带权进城”的具体办法。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率97.5%,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率85.8%,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率91.9%,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73个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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