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81岁女党员交2万元党费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李彦睿 通讯员吴华志 朱秋红)24日,利川市毛坝镇和平村81岁女党员刘永菊,从村支书手中接过由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党费收据”荣誉证书后,拉着支书的手说出自己的另一个心愿:百年以后,一切从简,不为组织增加任何负担。 刘永菊195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毛坝区妇联主席。丈夫胡明镜是原毛坝粮管所党员、退休职工,2011年8月病逝。临终前,胡明镜嘱咐刘永菊代他向党组织交纳1万元特殊党费。 为完成老伴遗愿,2012年1月,刘永菊以丈夫的名义向组织交纳了1万元党费。因特殊党费收据要由中央组织部开出,2013年2月,刘永菊收到了老伴的“党费收据”荣誉证书。手捧“收据”,刘永菊来到坟前告慰丈夫:“我终于实现了你的心愿。” “是组织培养了我、锻炼了我,我应该感谢组织,我自己也要交1万元党费。”2013年3月,刘永菊又来到村委会,为自己交纳了1万元特殊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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