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数十年,如今竟不算村医?——汉川老年离岗村医之惑 农村新报讯 记者樊涛 通讯员刘水清
“我想请全省人民评评理,我们到底算不算村医?”前几日寒风凛冽,农村新报编辑部来了一群特殊的访客。他们来自汉川市杨林沟镇、分水镇、西江乡等地,都是当地的老年离岗村医,专程来汉诉说自己的困惑。 69岁的刘昌甫,杨林沟镇沟南村村民,1969年参加工作,从大队里的“赤脚医生”当起,四十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农村医疗卫生的一线。 “从毛泽东时代起,我们在田间地头搞防疫工作,帮乡亲们挖药煎汤、送医送药,为农村卫生事业贡献了一辈子!”刘昌甫告诉记者,包括自己在内的汉川市20名老年离岗村医,如今别无他求,只想为年老体弱的自己争取一点养老保障。 据了解,2013年11月,孝感市政府曾提出,“建立村医养老政策,对年满60岁,且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村医,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这意味着,这批老年离岗村医的生活补助由汉川市级财政解决。 看到上头有了政策,刘昌甫们开始期盼尽快落实下来,但是这个“蛋糕”,并没有分他们一杯羹。来访者易木清告诉记者,2015年1月,汉川市卫计局曾明确告知他们,“你们的身份仍是农民”,不能纳入当地发放生活补助的范围。 对此,这批老年离岗村医并不认同:“说我们不是村医是农民,难道这几十年来,都是我们这帮泥腿子农民在给乡亲们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岂不滑稽?” 那么,他们的村医身份是否存疑?对此,刘昌甫拿出了 “乡村医生上岗资格证书”,由汉川市卫生局于2003年颁发。来访者孙秋山,同样出具了2004年汉川市卫生局为他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014年底,汉川市政府办公室曾发文(汉川政办【2014】31号),提出“要实行村医社会养老保险,探索相应的生活补助发放办法”,责任单位为汉川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办结时间要求为2015年6月底。如今半年已过,在刘昌甫们多方奔走呼告的情况下,此事仍无回音。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不仅广东、山东、河南、四川等省份,我省仙桃市、钟祥市、云梦县、孝南区都已经启动了老年离岗村医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老年村医获得的补助每月两三百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2012年,卫生部新农合专家指导组副组长王绿生曾表示,新医改离不开村医,对于村医的改革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思路,彻底解决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不能漠视他们的养老问题。 “不仅是为每个月两三百元钱补贴,而是希望给我们一个说法!”如今,刘昌甫们仍奔走在维护自己利益的路上,他们认为,上头有政策,外地有经验,自己身份也没问题,理应享受党和政府的春风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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