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兽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兽药市场稳定,河南省荥阳市畜牧局认真落实兽药监管措施,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管。
据了解,全市将强化监管职责,责任到人,并印发《荥阳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管责任人的通知》,明确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负责人是监管第一责任人,落实对全市14家兽药生产企业、19家兽药经营企业、500余家兽药使用企业的监管责任。
在加大兽药生产经营环节中,全面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有无《兽药生产许可证》、是否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各项记录是否规范、有无生产假劣兽药的行为、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添加违禁药物、有无非法加工兽药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以及兽药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
同时,将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分级,量化监督。按照《郑州市兽药生产企业执法监管及等级评定标准》,对该市14家兽药生产企业监管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A、B、C三级,A级每月监管1次,B级每月监管2次,C级每月监管3次;兽药经营企业每月监管1次。兽药使用企业每月监管1次,由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在监管的同时,认真填写监管工作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由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
荥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