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吴志刚 通讯员邓七一)昨从省检察院获悉,为了保障涉农惠民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省检察院将从2015年9月到2017年9月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据介绍,专项工作重点从四个方面展开。 在重点人员上深化预防调查。对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 在重点环节上进行犯罪分析。对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 在重点案件上提出报告建议。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 在重点情形上适时预防介入。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专项惩治期间,公众如果发现有涉农资金违法问题,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27-12309,也可来信本报编辑部或邮箱4432977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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