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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小官挪用8亿元公款

网友投稿  2015-08-25  互联网

北京昌平小官挪用8亿元公款    农村新报讯 近日,中纪委官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通报北京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其中,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挪用代管的村级财政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额总计8.21亿元。
    通报称,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张佩山多次擅自动用马池口镇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投资额人民币8.21亿元,并将其中的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收益归个人所有。另有2000万元到期未能收回。期间,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2015年6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佩山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财务收支混乱等问题,目前我国一些地方试点在农村地区施行“乡镇代管村级财政”制度,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作为监管方的乡镇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北京市延庆县旧县镇农经站原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曾于2009年9月、2011年3月擅自将其管理的延庆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专用账户资金挪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收受他人礼金,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等,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568.26万元。
    专家指出,好制度更需硬执行,要加强对农村各级基层组织的监管,堵住监守自盗、“小官巨贪”的漏洞,防止制度异化。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认为,上级代管只是过渡期治标的办法,解决农村资金管理问题,根本在于理顺村级治理关系,通过搭建内部约束制衡的行政架构,逐步实现村级自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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