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贴我省农产品保鲜设施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 (记者徐思弘 通讯员张劲)昨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中央财政安排4000万元资金补贴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用于改善产地初加工条件,减少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据悉,此次项目补助范围为今年新建的柑橘类保鲜设施、蔬菜贮藏保鲜设施,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种养大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根据设施规格不同,补贴标准从每座6000元到105000元不等。 此次补贴向我省柑橘、蔬菜优势产区集中,涉及宜都、当阳、夷陵、宣恩、仙桃、巴东、利川、天门、恩施、随县等10个县(市区),力争用3-5年时间,打造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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