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南漳一女子假恋爱真骗钱“借”了男友3万多后“失联”

网友投稿  2015-07-07  互联网

南漳一女子假恋爱真骗钱“借”了男友3万多后“失联”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陈德顺贾先轮)家住南漳薛坪镇的女子闫某梅自作聪明,用假姓名“姚闫梅”与他人谈恋爱,先后从一男子手中骗取共计34400元的钱财。近日,闫某梅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6月14日,南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接到村民杨某 (男,34岁,未婚)报案称: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本人被一个自称姚闫梅(28岁)的女子,以谈恋爱为名骗走32000元现金和价值2400元的衣物后失踪。接报案后,板桥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按照杨某提供的女子姓名,民警从户籍信息系统中没能查到叫“姚闫梅”的人,杨某也未到过女子家里,线索就此中断。随后,民警经过分析,认为“姚闫梅”是假名,真实姓氏有可能姓闫。于是,民警通过查询,共查到本县叫“闫×梅”的妇女50名。经过杨某辨认,确认其中一名1985年出生的闫某梅就是自称“姚闫梅”的女子。随后,警方将闫某梅上网追逃。
    今年6月24日,警方根据线索,在襄阳市民主路一酒店内将闫某梅抓获。据闫某梅交待,2013年5月,其与丈夫离婚不久,经人介绍,与本县板桥镇男子杨某相识,并隐瞒自已的真实姓名。随后,以家里盖房子差钱为由,共向杨某“借款”28000元。2014年1月,在收到杨某打来的最后一笔款项后,断绝与杨某的交往,隐藏于襄阳市区一酒店打工,并已重组家庭。目前,闫某梅因有身孕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找对象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不要盲目借钱给对方,以免人财两空。如果发现对方有骗婚的嫌疑,要立即报警。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5-07-07/189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