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无知农民设网捕鸟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贡家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8000元。
怀远县马城镇贡湾村农民贡家成于2011年11月初,在该村北边梨园西侧麦田内设置捕鸟网一张(捕鸟网长40米,宽3米),先后捕获鸟类11只,并带至本县常坟镇鸡市销售,其中2只斑鸠已出售。安徽省自然保护管理站鉴定确认:其中一只鸟纲鸮型目幼鸟“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其余10只为斑鸠、鹩哥等省级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贡家成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纳罚金8000元,且捕获的鸮及其他鸟类动物大部分已放生,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