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发布,拉开我国农信社全面整改的序幕,农信社经营活力明显增强。
■ 2004年,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农业发展银行向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农发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
■ 2005年,为解决“三农”金融供给不足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省(区)推动试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金融“阳光化”迈出重要一步。 2008年后,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
■ 2006年,村镇银行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试点并逐步在全国展开;邮储银行获准成立并在全国范围扩展了支农金融服务。
■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市场定位,重回县域市场,并于2010年完成股改上市,壮大了支农服务实力。此外,农村保险、担保、征信、农产品期货等农村金融配套建设也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所创新,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 2008年,全国首个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在广西田东县启动。■ 2009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取得金融牌照设定了标准;牵头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扩大农民的担保抵押物范围。
■ 2010年,中国银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2011年,中国银监会着力消除机构空白乡镇,全力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
■ 2012年,中国银监会全面启动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通过推动服务网络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使金融服务延伸到乡村、社区;通过全面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客户需求满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