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洪光
近年来,山东省政府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加强“政策支持、行政推动、规范管理和引导服务”,合作社呈现出“四个转向”趋势。到5月底,工商登记合作社61707家,居全国首位,比去年同期增长26.8%,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成员61.9万户,出资总额825亿元。
据了解,山东农民专业合作社“四个转向”发展趋势,拓展了合作社发展空间。首先,经营方式正在由单一生产环节联合转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发展。合作社正在由初期“几统一”服务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发展,有的已突破专业合作向多产业综合经营发展。以产加销一体化为主的合作社达65%以上。
其次,组织形式正在由松散联合转向股份合作制发展。多数合作社已从初期的技术、信息、购销服务发展成为技术、土地、资本等股份制合作,形成了以产权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到去年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达400多家,入社土地100多万亩。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原则,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资金信用合作社达1790家。
第三,同类合作社正在由独立经营转向联合经营发展。许多专业相近的合作社,以合作、合并、联合等方式成立了专业合作联合社,形成以同一产品为纽带、相互联系的合作组织体系;一些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横向联合,组建了联合社。目前已发展联合会21个、联合社88家,加入联合社的专业社达782个。
第四,发展范围正在由本村及其成员为主转向跨区域和跨城乡经济组织的合作发展。许多合作社突破了本村本镇甚至本县界限以及农民之间联合界限,吸引城市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组织参与,发展成了跨区域的经济联合体,促进了城乡生产要素流动。
为了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山东加强了“行政推动、政策支持、规范管理和引导服务”。2010年以来,山东省人大颁布了《合作社条例》,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合作社工作会议,发出了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意见》。2011年省级财政扶持合作社8000万元,全省扶持达2.15亿元。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省市县“三级联创、梯次推进”开展了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完善了合作社机构、财务、公开等制度,认定示范合作社7520家。开展了合作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培训,2011年培训34.7万人次;组织600多家合作社参加了农产品交易会、“农超对接”等活动,有4510家合作社与超市、学校、流通企业建立了产销关系,建立社区直销店(点)1800多个;指导合作社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和质量认证,已有8500多家合作社建立了追溯制度、1810家通过了质量认证。
山东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突破了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经济发展传统,找到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2011年农业标准化基地达4000万亩,注册商标3.9万件,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569亿元,带动入社农户增收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