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将全面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今年将评选30家市级示范社,并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根据《泉州市2012年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同时具备十个方面的明显优势。而这“十标准”覆盖产业基础、质量安全、品牌效益、金融服务、带动农户、社会效果、财务规范、管理民主和发展后劲等方面,其中品牌效益要求合作社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省级以上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或入选“中国名牌农产品名录”;服务方面要求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农资统一供应率在6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在50%以上,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林艳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