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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取得新进展

网友投稿  2012-07-10  互联网

    本报讯 6月中下旬,北京延庆县、大兴区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意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继2010年底平谷区率先发布指导文件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以来,北京市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取得的又一次重要进展。

    随着首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区县农村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2011年10月至12月,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王安顺同志,市委常委牛有成同志等市领导相继到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平谷区办事处进行调研,对依托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开展的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抓好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创新产权式农业发展模式,在全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目前,各区县出台的政策文件均明确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进行的产权交易行为,应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统一、公开进行。涉及到具体执行层面,各区县对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机制的探索也在不断向纵深领域发展,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其中,平谷区首次将依托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基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考核范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延庆县、大兴区则提出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的明确要求,并分别成立了“延庆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大兴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区领导亲自挂帅,小组成员包括区农委、经管站、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园林绿化局、信访办、国土分局等8个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文件对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并要求部门间联动形成合力,把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作为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合同管理和推动农村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的项目已达22个,成交金额超过1.14亿元。

    龙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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