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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合作社实施星级评定管理

网友投稿  2012-06-19  互联网

    近日,山东省乳山市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据介绍,该《办法》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股金配置、建章立制、民主管理、统一服务、生产经营、盈余分配、社会效益等8个方面制定评定标准,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对已被评定为星级等级的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星级合作社每年底须对照星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由乳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查评定,确保星级合作社持续达标;对已取得星级的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查自评、发生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降低或取消星级处理。

    另据了解,根据乳山市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相关政策,对运作规范、服务功能强、经审核认定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实施企业化管理,产品供销链条完整,并在推进农超对接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的专业合作社,最高可奖励5万元。
    (于琦 王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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