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7月份开始,山东省临清市在全市推行监委会制度,至2011年11月底,全市600个村全部按照合法程序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监委会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设主任1名,实行任期制,与村委会平行且同期同届,监委会委员集体审查村级财务,签署意见并盖章;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情况。当监委会与村委会意见“撞车”时,监委会可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为避免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怪圈,在建立组织机构过程中,临清市严把“三关”:提名候选人关、资格审查关、村民选举关,民主选举产生监委会。为提升监委会的监督水平,临清市组织全市600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据了解,自实施监委会制度以来,临清市监委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153件次、招投标项目130件,拒付不合理开支25万元,化解农村基层矛盾数百件。
孙维华 陈新 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