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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合作社渴望破解土地承包困局

零零社区网友  2012-06-12  互联网

    据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业部门近期统计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的产值约占到全区农业的70%,合作社已经成为该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可是近日,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合作社随着租地协议的到期,因为无法续约,生产经营陷入了困境。

    忍痛撤离“大本营”

    “原先这一片全部都是茅草山,我们合作社刚刚创建的时候,花了很大的心思,全部把它开发出来,基础设施包括水、道路全部都搞好了,但今年土地承包合同一到期,村里承包给人家了。”4月17日,黄岩西乡果蔬科技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朱庆国带领社员们将最后一批生产物资装运上车,开始默默地告别这块熟悉的土地。朱庆国口中所说的基地是屿头乡白石村900多亩设施完备的高山蔬菜基地。

    西乡合作社的生产基地主要在屿头乡白石村、周家寮村和前岙村。退出白石村后,其余两块基地的五年租期也已过半,一旦无法续约,而在该乡又找不到新的土地,合作社全面退出该乡的可能性极大。同时,合作社在山区特有的小气候条件下开展的新品种试验也只能被迫中止,农产品销售渠道也将重建。这一切,都将直接威胁到合作社的生存。

    当前在黄岩区,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的合作社遭遇土地续租难的情况十分普遍。据了解,今年4月初,黄岩区农业部门针对全区90家有相当规模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承包地难以长期保有,成为反响最强烈的问题。6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反映土地长期流转比较难,土地不稳。

    “最大的困难主要是集中在连片的土地比较少,还有就是土地流转的时间比较短,生产基地不稳定。”该区农业局农经站副站长许伟敏说。

    为何被迫“打游击”

    今年春耕一开始,黄岩临湖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章彬斌就遇上了一件烦心事:他在北洋镇西岑村承包的水稻田中央冒出了一个个的西瓜大棚,影响连片机械化耕作不说,灌溉时还要像躲避“雷区”一样,十分小心。同样闹心的,还有稻田中间新出现的许多茭白地。这是临湖合作社土地流转合约到期后,承包给其他种植大户的。

    其实,当初临湖合作社从创业起家的“大本营”——院桥镇后宅村和梁湖桥前村慢慢撤出,转而到北洋镇承包土地,也是迫于这样的无奈。

    原来,梁湖桥前村村民承包给临湖合作社的水稻田租赁合同一年签一次,总面积约400亩,但每年的面积都是上下波动,今年幅度最大,约三分之一农户没有与合作社续签合同。

    “去年租给他只400元一年,今年种甘蔗大户说出一年600元的租金,咱们种田人只要谁出的价钱高,就租给谁。”当地村民说。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合作社和一些种植大户对土地需求量的增大,土地租金也是水涨船高。“2005年每亩只有500元,这几年一年比一年高,我们小理桥村今年这个土地租金提高到了每亩2000多元。”北洋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文伟说。

    显然,土地流转市场化,在客观上要求土地像普通商品一样通过不断流通,才能最大程度地制造价格波动,从而有可能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合作社要想得到一块土地的长期承包合约变得不那么容易了。

    渴望建立“根据地”

    “接下去准备搞基建,把大棚等基础搞好,投资估计要400万元。12年的承包期,我们能放心大胆地投下去。”近日,黄岩新东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符芳友从北洋镇罕溪头村拿到了一份期盼已久的土地承包合同。这份合同一签就是12年,土地面积约200亩,老符计划把这里打造成合作社未来发展的“根据地”,种植大棚葡萄。

    据了解,这块土地转手到新东方合作社之前,曾经承包给其它合作社种植效益相对较低的蔬菜,一年签一次承包合同,年租金在400元到500元之间,但新东方的“杀手锏”是让这片土地的年租金一下子翻了一番,这让出租方怦然心动。促成这份长期承包合同的签订,和罕溪头村独特的土地发包方式也有很大关系。去年,该村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社出面与村民签订了土地入股合同,集中了650多亩土地用于统一流转。

    “像我们村合作社,基本上都是本届村两委讨论了再定下来的,不会受下一届村委会决策的影响。”罕溪头村村委会主任张金红说,“第一年800元,以后每年加50元,12年包给他们,到第12年就是1400元,这样子也划得来,所以长期租给他,村民都是愿意的。”

    其实,近年来,黄岩区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破解土地承包困局,还进行了各种富于创造性的尝试。黄岩西乡果蔬科技专业合作社在屿头乡前岙村新开辟的高山蔬菜基地探索建立“土地入股”发展新模式,即拥有土地的农户以土地入干股的形式加入西乡合作社,从而把土地出租方和承包方的利益牢牢地捆绑在了一起,以最大程度地稳定土地承包权。

    据该区农业部门统计显示:2011年,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期限1年以下的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4.39%;土地流转期限1~5年的占45.74%;5~10年的占14.81%;10~20年的占3.47%;而流转期限在20年以上的则仅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61%。

    “土地流转经过多年的发展,出现这种状况我认为是非常正常的。从合作社的角度讲,一个可能就要普遍地提高租金,发展高效益农业。此外如果你出不起这么高的租金,也转不了型,那可能就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徐森富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要求合作社在承包土地过程中首先应遵循市场规律,不断增强自身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无论是合作社,还是作为土地出让方的村民,都希望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外,还应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加快扶持和培育成熟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甚至是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最终推进农村土地长期稳定流转。王卫峰王珏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6-12/184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