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刘东凯 廖雷)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胡锦涛作为主席国元首主持会议。与会领导人就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作出规划,达成新的重要共识。
上午9时30分许,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迎候与会各国贵宾,同他们亲切握手。
9时40分许,会议正式开始。胡锦涛发表题为《维护持久和平促进共同繁荣》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说,本次峰会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进入第二个十年之际举行,是继往开来的大会,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说,过去十年里,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顺应和平发展潮流,共同贯彻“上海精神”,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弘扬世代友好的和平理念,开创了区域合作新模式。上海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和平发展的旗帜,得到各成员国人民广泛拥护和支持,国际影响和地位显著提高。
胡锦涛指出,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给本地区形势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们只有加强合作、团结一致,坚定不移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才能有效应对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才能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胡锦涛强调,上海合作组织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应该制定并努力落实未来十年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方向,规划具体步骤和措施,确保上海合作组织更好更快发展,给各成员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胡锦涛提出4点建议。一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和谐和睦的家园,加强沟通和磋商,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全面落实《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努力构建和谐地区。二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地区安全稳定的有力保障,建立并完善安全合作机制,打压“三股势力”活动空间,铲除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黑恶势力,坚定支持各国为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稳定所作的努力。三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坚定不移推进务实合作,努力建成铁路、公路、航空、电信、电网、能源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建立开发银行、粮食安全合作机制、种子库和农业示范推广基地、能源俱乐部,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合作。四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开展国际交往、扩大国际影响力的有效平台,同国际和地区组织加强磋商,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各成员国要加强沟通、协调立场。
胡锦涛最后表示,中方愿同各成员国一道,全面落实元首理事会会议达成的共识,稳步推进本组织各项合作,共同开创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未来。
纳扎尔巴耶夫表示,新形势下,成员国要加强规划,确保本组织在安全、经济、人文领域平衡发展。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及国际网络犯罪,推动成员国多边经济合作,建设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促进教育、人文交流。
阿坦巴耶夫表示,各成员国要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加强团结,深化务实合作。尽早建立本组织专门账户和开发银行,促进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吉尔吉斯斯坦将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愿为推动本组织发展继续作出积极努力。
普京表示,上海合作组织应该策划好未来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强化安全合作,赋予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禁毒职能。深化经济合作,发挥本组织实业家理事会和银联体作用,推动大型合作项目,加快物流等产业发展。鼓励人文交流,俄方将举办成员国企业和边境地区青年论坛。本组织应该本着开放原则,同其他国家和国际地区组织发展联系。
拉赫蒙表示,上海合作组织在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开辟了成员国睦邻友好合作的新道路。成员国应该总结经验,相互支持,共同构建安全、幸福、和谐、繁荣的大家庭。
卡里莫夫表示,《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为本组织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相信本次峰会将有力推动成员国务实合作,有效应对新威胁新挑战,为成员国营造和平安全的外部环境。
各方高度评价中方为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相信本次峰会将成为本组织发展历程中新的里程碑。
观察员国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以及印度外长克里希纳,主席国客人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出席会议并发言。他们表示,愿加强同上海合作组织的联系,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实现共同发展。
与会各方还就阿富汗、伊朗核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朱曼别科夫以及联合国、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集安条约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负责人与会。
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国。
会议决定,2013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
会议结束后,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关于《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并共同会见记者。
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国务委员戴秉国等参加峰会和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