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31日电(记者 马天云) 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河北唐山、邢台两市正在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职称等级上,改变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小学教师将可参评高级职称。
据介绍,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于1986年,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系列,实行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