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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

零零社区网友  2012-05-26  互联网

    前些日子笔者下乡参观考察了几个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大家一致反映,农产品基地设施建设用地和融资难是面临的两个最具体的问题。

    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途径就是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而实现规模化经营与标准化生产,则离不开土地流转与集中,离不开标准化生产的设施完善与配套设施建设,也离不开银行贷款融资。可是,就在这其中存在着两个瓶颈。一是这些从农民群众手中流转过来的农用地受流转年限、农地保护政策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建生产车间、仓库等设施,很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经营公司新建的办公场所、冷库仓储等建筑物,实质上都属于“违章建筑”。当初,有的生产经营者投资上千万元,建了个没有合法手续的生产基地,而主管部门对于这样的“违章建筑”,也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致使这些生产基地陷入“办又不能办、拆又不能拆”的尴尬境地。二是这些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设施不能作为资产,则不能办理银行抵押,不能办理银行抵押则难以实现贷款融资,对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带来制约。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流转还需进一步细化。一是农村闲置的集体土地上的集体资产,应该确权,完善相关权证手续,以利引导流转;二是规模化经营与标准化生产过程中必要的涉农项目建设用地,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加以解决并完善相关手续,激发资产的市场功能;三是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守则”、“土地流转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价值意义,畅通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谭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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