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女子因偷摘苏铁树的种子被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阿金、阿玲、阿燕几年前从老家贵州跟随外出打工的丈夫来到番禺沙湾,平常丈夫在工厂上班,她们就在家带小孩。去年10月的一天,三人相约背上小孩出去捡田螺,当走到一个花场时,看到花场内种植的树上有“果子”,三人均不认识那是苏铁,误以为是板栗,于是商量着偷点回家吃。三人爬过护栏,开始采摘“果子”,不料被花场管理人员逮个正着。经物价部门的鉴定,她们偷摘的“果子”系台湾品种的苏铁树种子,市场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她们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考虑到她们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较小,又具有如实供述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遂作出上述判决。
(钟亚雅 崔杰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