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培奇 实习生 王晓星)“实施交通项目建设时,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写入招标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将列入我省的‘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河南省交通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此外,《通知》对伪造业绩和违法分包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工程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誉信用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单位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凡是承包人或监理人将工程违法分包的,业主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拒不整改,业主可以依法解除施工或监理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这两种性质的违法都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