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 韩洁 徐蕊)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加快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是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已批复试点的内蒙古等12个省份要确保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任务,其他省份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有条件的省份可同步开展除此之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根据通知,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包括乡村干部等个人以及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为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形成的债务。
通知指出,各省在启动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试点工作时,应同步启用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各省要统筹安排全省化债资金,加大省级筹资力度,切实减轻县级筹资压力。
此外,为支持地方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中央财政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地方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给予补助。不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化债试点或未完成化债任务的,中央财政不给予补助或扣减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