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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要强化培训与宣传

网友投稿  2012-04-09  互联网

    本报见习记者 陈涛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机构建设以及工作机制逐步到位,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轨道。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加快转入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的阶段,扭转基层监管工作与检测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学员们一致认为,加强对公众的普法宣传,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是促进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一个全社会参与监督的工作环境,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热”起来。

    通过各地的情况反映看,当前基层监管、检测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大多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主要原因是新的专业骨干不能及时补充到位,专业执法和检测人员严重短缺,导致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普遍不高。黑龙江省龙江县农业局局长吴久彬说,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培训投入机制,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基层执法监管与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吸引人才进入这个领域,逐步建立起一只素质高、业务通、专业精、较稳定的专业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与此同时,在基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要建立法治环境,使执法人员下到地头去,使检测人员取得样品回。这就需要一个人人关心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需要一个人人支持监管把关的共同认识。目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够深入,法律意识不够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依法生产、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共识还没有普遍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环节多、面广,对于违法行为,生产者、监管者由于种种原因和关系,会造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况,因小利而毁大局。江苏省泗洪县农委副主任张德松建议,应该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同时要通过媒体强化生产消费知识的普及,增强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执法部门的依法监管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农产品安全生产、消费的良好环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之间最大的不同是主体的不同,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经营者主观违法,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往往是由于生产环境与投入品的不安全,生产者往往是非主观违法。因此,加强对广大农户、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利益保护、知识培训以及环境监控服务等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学员们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出发点要立足服务与引导,国家在宣传培训上要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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