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博爱县磨头镇瞿庄村的55亩竹林以11万元高价承包了出去。“从最初发布公告、公开竞标到后来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俺村的法律政策指导员栗生明。”该村党支部书记丁凤林告诉笔者。
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河南省博爱县在全县法律专业大学生村官中开展“决策论证进百村”活动,有力提高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目前,该县首批选派50人驻村担任法律政策指导员,为农村重大决策把关。
宣传培训提升素质,针对农村当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指导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咨询论证把握方向,法律政策指导员通过电话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对农村基层组织拟出台的重大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村级组织参与各类经济活动,拟定、审查相关协议合同;调研建议提供参考,法律政策指导员围绕农村项目建设、土地流转、产业结构等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农村基层组织决策参考。阳庙镇马庄村大学生村官张静是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担任村里的法律政策指导员后,该村各类法律文书都得到了规范,村里的涉法事项明显理顺。村里有一户村民和村集体长期存在经济纠纷,张静通过入户调查取证,查阅十几年前档案资料,找出有力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她还帮助发生宅基地纠纷的群众签订调解书,化解矛盾。村里赡养老人、租赁房屋、场地、垃圾清理承包等事项,都在张静的指导下,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截至目前,50名法律政策指导员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50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页1万余份,为农村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500余次,建议取消了23项不合理决策。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