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局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凡持有哈尔滨市农业户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均可享受1000元的政府补助。补助方式为“直补”,即补给资金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孕产妇出院结账时,只要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交住院分娩所在的医疗机构审验后,即能获得相应补助,不需要来回往返报销。
此外,今年哈尔滨市新农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至8万元,比国家规定最高报销额度高出2万元。凡在门诊就医的农民,还可享用“家庭账户”资金。计划性剖宫产、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10种常见病、多发病也列入到新农合单病种定额补偿实施范围。
(章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