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利辛县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县所有村推选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该县出台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3~9人组成,至少配备1名女同志参加;调解委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具体推选工作中,该县要求尽量选举热爱调解工作、有一定的调解能力、善于宣传普及法律、能主动热心帮助他人、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村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担任调解员。目前,各项推选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至今年2月份将全面结束。
(王亚钧)